欢迎光临 mile米乐首页 官网!
全国咨询热线:13823380678
热门关键词:
mile米乐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mile米乐app

超政府指导价收预埋费浙江某燃气公司被罚120万!

时间:2024-03-17 18:32:21 作者: mile米乐app

  燃气工程安装领域违规收费一直是很典型的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21年台州“铁拳”“亮剑”系列执法行动的四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温岭某管道燃气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该燃气公司在居民管道燃气工程安装施工业务时。该案例也入选了浙江省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2021年7月,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温岭市某管道燃气公司在开展居民管道燃气工程安装施工业务时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

  【编者注:《价格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2021年9月10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对居民用户多收管道燃气配套设施建设费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120.68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者注:《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可以并处违法来得到的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关于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浙价资〔2012〕128号)第一条规定:“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新建住宅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配套预埋的,可向新建住宅项目开发企业收取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新建住宅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将交纳的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计入新建住宅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住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关于非居民用户预埋费,《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行为的通知》(浙价资〔2016〕164号)规定了可收取非居民用户预埋费,价格由预埋单位与非居民用户协商确定。”一、为非居民用户更好的提供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服务的单位,可按浙价资〔2012〕128号文相关规定,收取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或改造费。具体标准由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工程的单位与用户根据供气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和安装等与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相关的成本费用协商确定。”

  由此可知,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是管道燃气工程安装业务的一部分,多适用于新建住宅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配套预埋的情形,收费对象对新建住宅开发企业,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非居民用户预埋费可参照浙价资〔2012〕128号文收取,价格协商确定。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浙价资〔2012〕128号)第三条规定了预埋费的收费标准,即“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城市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成本、兼顾消费者承担接受的能力等原则,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又根据《台州市发改委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管道燃气工程安装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19〕216号),规定居民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向住宅开发单位收取,计入新建住宅开发建设成本,住宅开发单位不得在住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台州市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台发改价格〔2020〕278号),预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2000元/户,普通居住小区(含多层、高层)2800元/户,排屋3500元/户,别墅4000元/户“执行(图1)。该标准也符合《浙江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的预埋费收费范围(图2)。

  图1 《台州市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台发改价格〔2020〕278号)预埋费收费标准

  图2《浙江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预埋费收费标准

  收费新政《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逐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关于供气领域政府指导价,要求“少数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安装收费,要合理确定利润率,偏高的要尽快降低。”

  因此,对于燃气领域包含预埋费在内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的项目,燃气公司一定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和当地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得超标准、跨类别收取,否则属于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存在被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可以并处违法来得到的五倍以下的罚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