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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几种初级农产品混合一同包装后售卖仍是隶归于农产品吗

时间:2024-01-25 05:47:12 作者: 工程案例

  为方便使用,将几种通过初加工的农产品混合一同(如菊花、金银花、胖大海等),装一小袋一小袋出售,混合后还归于农产品领域吗?仍是归于预包装食物领域?

  您好,《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则,“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取得的招供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栽培、饲养、采摘、捕捉等农业活动,以及设备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取得的,以及通过分拣、去皮、剥壳、枯燥、破坏、清洗、切开、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动其根本天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几种药食物质质料分装一同,现已改动了其根本天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因而不能作为食用农产品出售。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大众了解商场监管部门作业和处理有关问题的参考性定见和主张,不具有法定效能,不作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根据资料。

  下一篇:答复:关于方针答应魔芋作为薯类粮食作物、强化科学技术赋能魔芋工业晋级开展等主张